珠江·二手楼按揭贷款
发布时间:2016-11-24
二手楼宇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能够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房产的贷款。对借款申请人持已经过户至其名下的物业向我行抵押申请二手楼宇按揭贷款的,我行一律不予受理。
交易房产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北京市门头沟区常住户口或能提供在本地居住超过一年的有效居住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属证明,产权完整、清晰、能办理正常过户并出具《房地产权证》。
(三)原产权人具有合法处置交易房产的权利。
(四)交易房产不存在水、电、物业管理、建造质量、环保交通、城建等方面的纠纷或问题,且不在拆迁公告范围之内。
(五)交易房产结构完好,原则上不受理砖木结构的房产(变现能力特别强的除外)。
(六)交易房产楼龄原则不超过30年(房产处于交易较活跃的地区、变现能力特别强的除外)。
(七)房产属于带租约住房性质的,所剩租期必须在3年以内(从借款申请之日至租约到期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