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关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要求,积极响应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我行已发放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
(二)执行利率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首套房贷;执行利率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25BP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五环外)房贷;执行利率在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5BP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五环内)房贷。
(三)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
二、调整规则
(一)北京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统一调整至LPR-30BP;利率高于LPR-25BP的二套及以上(五环外)房贷统一调整至LPR-25BP;利率高于LPR-5BP的二套及以上(五环内)房贷统一调整至LPR-5BP。
(二)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由客户向我行申请转成LPR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具体是先以最近一个月LPR转换为加点形式,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30BP,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调整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无需客户申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二)对于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自公告之日起可前往我行线下发起申请,选择名下相应贷款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2024年10月25日前(含当日)转换完成的,我行将于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2024年10月26日后(含当日)转换完成的,我行将在转换完成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调整。
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申请渠道
客户前往我行线下申请办理。
五、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调整结果。
(二)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25日前(含当日)向我行提出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六、温馨提示
(一)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联系我行更新。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LPR加减点,其他合同要素(如贷款金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我行或拨打95313。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