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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宁珠江村镇银行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张清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6

    小微企业贷款分级授权权限清单

    业务范围:小微企业贷款(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一)单户综合授信200万元(含)以上由董事长审批,最高授信500万元以下(含)。

    (二)单户综合授信200万元(不含)以内由总行行长审批;单户综合授信100万元(含)以上需报总行信审会审议。

    (三)单户综合授信10万元(含)以内部分授信产品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小微企业授信准入流程清单

    客户准入条件

    小微型企业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权部门批准成立的证明文件,经营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产权明晰,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有固定经营场所;

    3.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比较充足的现金流,具有可靠的还款资金来源;

    4.企业及主要关联人、实际控制人当前无表内外不良贷款及逾期欠息,无社会负面评价;

    5.企业融资银行(含本行)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无过度授信、过度担保情况;

    6.企业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本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7.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的信贷政策。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年龄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

    2.生产经营项目合法合规,有固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

    3.借款人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社会负面评价、无过度融资,有贷款余额的机构不超过3家;

    4.借款人申请的贷款额度、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合理。

    申请资料

    小微型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等,特殊行业需要有权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身份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

    3.企业章程及验资报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申请贷款的决议,企业征信报告;

    4.借款企业近三年财务报告和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体现正常经营的银行流水;

    5.借款人实际经营的相关资料,购销合同、订单、纳税证明、水电费缴纳证明(如有)申请担保贷款的,应提供担保方的合法有效证件;

    6.申请抵(质)押贷款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有关权证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书面意见;

    7.近3个月的职工工资发放统计表;

    8.近半年银行流水。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

    1.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及资产证明资料;

    2.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体现正常经营的半年银行流水;

    3.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一个月的征信报告;

    4.申请担保贷款的,应提供担保方的合法有效证件、担保能力证明资料;申请抵(质)押贷款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有关权证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书面意见。

    办理流程

    用信申请→受理与调查→审查与风险评价→用信审批→合同签订、填立借据→贷款发放

    限时办贷

    信用贷款3个工作日以内,保证担保贷款5个工作日以内,抵押贷款10个工作日以内。

    小微企业尽职免责清单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发放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后简称:小微贷款),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予以免责:

    (1)无确切证据证明工作人员未按照标准化操作流程完成相关操作或未勤勉尽职的;

    (2)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不良资产形成,且相关工作人员在风险发生后及时揭示风险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的;抵(质)押物因市场原因自然降价经依法处置抵(质)物所得价款或保险赔偿的金额不足以补偿抵(质)押贷款本息的部分;

    (3)信贷资产本金已还清、仅因少量欠息形成不良的,如相关工作人员无舞弊欺诈、违规违纪行为,并已按有关管理制度积极采取追索措施的;

    (4)因工作调整等移交的涉农、扶贫金融服务存量授信业务,移交前已暴露风险的,后续接管的工作人员在风险化解及业务管理过程中无违规失职行为;移交前未暴露风险的,后续接管的工作人员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措施减少了损失的;

    (5)参与集体决策的工作人员明确提出不同意见(有合法依据),经事实证明该意见正确,且该项决策与授信业务风险存在直接关系的;

    (6)在档案或流程中有书面记录、或有其他可采信的证据表明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当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商业银行管理制度的业务曾明确提出反对意见,或对涉农、扶贫金融服务信贷资产风险有明确警示意见,但经上级决策后业务仍予办理且形成不良的;

    (7)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主要经营者(或实际控制者)信用记录良好,无主观逃废债意图,还款期内意外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

    (8)由于国家行业产业政策调整,使整体行业、产业出现风险,导致借款人经营困难的;

    (9)国家政策性贷款出现贷款风险的;

    (10)其他因外部客观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贷款风险;

    (1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从轻处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