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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绿色信贷业务流程规范

    发布时间:2025-12-01

    目录

    前  言................................................ 1

    1.范围.................................................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术语及定义........................................... 2

    3.1绿色信贷greencredit.............................. 2

    3.2借款人theborrower................................ 3

    3.3内部资金转移定价internaltransferpricing.......... 3

    3.4经营机构businessinstitutions..................... 3

    3.5客户经理customermanager.......................... 3

    3.6有权审批人authorizedexaminer..................... 3

    3.7条线管理部门linemanagementdepartment............. 3

    4.组织管理............................................. 4

    4.1概述............................................. 4

    4.2组织架构......................................... 4

    4.3工作要求......................................... 4

    5.绿色信贷业务要点..................................... 6

    5.1概述............................................. 6

    5.2准入条件......................................... 7

    5.3准入判断......................................... 7

    5.4判断节点......................................... 8

    6.绿色信贷业务流程..................................... 8

    6.1概述............................................. 8

    6.2贷前阶段......................................... 8

    6.3贷中阶段......................................... 9

    6.4贷后阶段........................................ 10

    7.绩效考核............................................ 11

    7.1考核对象........................................ 11

    7.2考核流程........................................ 11

    7.3考核节点........................................ 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绿色金融业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绿色金融业务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绿色信贷业务流程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业务要点、业务流程以及绩效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绿色信贷业务流程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版)

    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授信政策指引

    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

    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办法

    常宁珠江村镇银行2025年绩效考核办法

    3.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绿色信贷greencredit

    金融机构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信贷服务。

    3.2借款人theborrower

    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银行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3.3内部资金转移定价internaltransferpricing

    商业银行内资金中心与业务经营单位按照一定规则全额有偿转移资金,达到核算业务资金成本或收益等目的的一种内部经营管理模式。

    3.4经营机构businessinstitutions

    银行各普惠部门负责具体开展绿色信贷业务。

    3.5客户经理customermanager

    银行从事绿色信贷业务的专职工作人员,通过直接与借款人接触,全面了解借款人需求并向其营销产品、争揽业务,同时协调和组织银行各有关专部门及机构为借款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主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建立和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密切联系。

    3.6有权审批人authorizedexaminer

    根据银行内部管理规定,在审批部门权限范围内有权对报审业务作出审批通过或审批不通过决定的人员。

    3.7条线管理部门linemanagementdepartment

    对银行不同类型业务(如公司业务、个人业务等)进行统筹管理的部门。

    4.组织管理

    4.1概述

    为促进银行绿色金融发展,推动绿色信贷,制定绿色金融业务的投向指引和探索绿色金融创新产品,设立绿色金融服务机构。

    4.2组织架构

    绿色金融服务机构组织架构图如下。

    图片6

    4.3工作要求

    各层级的工作职责应包括如下内容:

    ——董事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经营管理层及全行员工要充分认识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党中央推进“双碳”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发展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不断提升我行绿色金融综合服务能力,以实际行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董事会推行节约、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绿色信贷理念,确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审批高级管理层制定的绿色信贷目标和提交的绿色信贷报告,监督、评估本行绿色信贷发展战略执行情况,重视发挥本行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与社会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高级管理层: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制定绿色信贷目标、建立绿色信贷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加大绿色信贷投放,促进更多信贷资金投向绿色制造、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清洁能源、绿色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持续压降“两高一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的贷款规模,加大对有色金属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努力实现绿色信贷“一增三控”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我行资产结构。高级管理层每年度向董事会报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为加快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本行将成立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绿色金融及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负责牵头推动本行绿色金融工作。该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组,负责制定环境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及实施方案,推动全行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专业部门: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领导下,本行积极探索绿色金融业务发展途径,努力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强化各执行部门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在具体执行方面,综合管理部(绿色金融业务部)作为全行绿色金融业务牵头管理部门与其他各部门分工合作,共同构成全方位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为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组织保障。其中,综合管理部(绿色金融业务部)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产品创新、业务推动、产融对接、宣传推广、绿色金融项目建立和投放管理工作;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作为绿色金融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绿色金融业务授信政策的制定和风险管理,负责绿色金融业务的审查、组织审批、权限和流程的优化、负责信贷系统中绿色信贷标识的维护;财务与运营管理部、普惠金融部门等经营机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的执行。

    5.绿色信贷业务要点

    5.1概述

    绿色信贷业务是在银行信贷活动中,把符合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满足环境监测标准、污染治理效果等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前提,优先支持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环保等有利于环保的产业、企业,可有效地促进绿色低碳的贷款业务。

    5.2准入条件

    借款人及绿色信贷业务投向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所在行业领域符合《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授信政策指引》、《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列明的支持方向;

    ——所在行业领域符合《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版)所限定的行业领域范围,且不属于“两高一剩”行业所涉领域范围;

    ——所在行业不属于《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授信政策指引》规定的压缩退出类行业、产能过剩行业;

    ——借款人应满足对应业务品种的授信准入条件。

    注:“两高一剩”行业中的两高行业是指高污染、高能耗的资源性的行业;一剩行业即产能过剩行业。

    5.3准入判断

    银行应根据行内授信业务贷前调查的相关要求对借款人开展贷前调查,对借款人及对应授信业务是否符合本标准5.2所述的准入条件进行绿色信贷属性的独立性判断,判断所依据的信息应满足如下要求:

    ——内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环保资质证明、绿色技术认证材料、绿色项目历史实践、新建的绿色项目信息等。

    ——外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项目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及第三方中介机构等由银行主动收集、借款人主动提供的与信贷业务相关的环保信息。

    5.4判断节点

    银行不仅应在贷前对借款人及授信业务是否符合本标准5.2所述准入条件进行判断,还应在贷中、贷后对是否持续符合本标准5.2所述绿色信贷的准入条件进行持续性监督。

    6.绿色信贷业务流程

    6.1概述

    绿色信贷业务流程包括贷前、贷中和贷后三个阶段,参与部门包括经营机构、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等。

    6.2贷前阶段

    6.2.1申请绿色贷款

    借款人可根据自身贷款需求,通过线下渠道向银行申请绿色贷款,除该类贷款品种应该提供的常规资料外,还提供符合本标准5.2条的证明材料。对于不同贷款品种的绿色信贷业务,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环评文件等;

    ——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资质证明,如绿色建筑星级评价证明、绿色产业技术资质证明、生态景区评级文件等。

    6.2.2借款人信用评级

    客户经理收集借款人资料,录入评级数据,完善评级报告,根据银行内部管理规定,经审查审批后形成借款人信用评级结果。

    6.2.3贷前调查

    客户经理应根据银行贷前调查的相关规定及绿色信贷的准入条件,对借款人及该笔业务是否符合绿色信贷的要求进行初步判断,若符合,则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现场调查、收集资料、调查分析、形成调查报告等工作。

    6.2.4绿色信贷业务认定申请

    经营机构内部应制定绿色信贷判断的内部机制,对经贷前调查合格、初步判断为绿色信贷的业务,由客户经理在信贷管理系统中提起绿色信贷认定申请,同时上传相关认定申请的证明材料。

    6.2.5绿色信贷业务认定审核

    由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的业务审查人员根据客户经理提起的认定申请及资料完成审核,审核认定通过后,则该笔绿色信贷业务将在本标准6.3.1、6.3.2、6.3.3及6.4.1款列明的流程中享有优先权利。

    6.3贷中阶段

    6.3.1绿色信贷业务审批

    有权审批人应对绿色授信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完备性、业务合规性、业务风险审查,并可要求经营机构进行核实、补充、完善绿色信贷授信资料。

    6.3.2合同签订

    客户经理应根据审批结论登记合同并提交审查,审查通过后,经营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客户经理将合同扫描进信贷管理系统。

    6.3.3额度生效及提用

    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出具的审批决议书。经营机构提出绿色贷款授信额度提用申请后,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查后出账。

    6.4贷后阶段

    6.4.1绿色贷款发放

    经营机构应对信贷管理系统提交的出账信息、放款凭证的相关内容、资金签批文件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放款。

    6.4.2绿色信贷业务补充认定

    经营机构、绿色金融业务部及相关条线管理部门应对本该纳入绿色信贷而尚未纳入绿色信贷业务进行补充认定申请及审核。

    6.4.3每季度开展贷后检查

    经营机构应根据《常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后管理办法》,原则上应在授信发放日起1个月内收集与交易背景相符的授信用途资料。对绿色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重点监督绿色信贷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与申请用途一致。

    6.4.4监控

    经营机构应对绿色信贷业务的借款人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监控,关注借款人是否存在环保违法情况、出现环保风险等,是否持续满足本标准5.2条列明的准入条件,并完成相关监控报告。

    6.4.5到期检测

    经营机构应对未来60日到期的绿色信贷进行预测分析。

    6.4.6抽查

    绿色金融业务部及相关条线管理部门应定期及不定期对绿色信贷业务进行抽查。

    7.绩效考核

    7.1考核对象

    银行各支行、普惠部门。

    7.2考核流程

    应按照《常宁珠江村镇银行2025年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银行各普惠部门的绿色信贷业务绩效进行考核。

    7.3考核节点

    按年度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