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登录

首页 > 珠江动态

    关于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客户关注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6-01-09

        2025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个人逾期信息作不予展示处理。我行将积极做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保障相关工作,现将客户集中关注问题解答如下:

    1、符合哪些条件的逾期信息可以适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作不予展示处理?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适用条件:·适用对象限定于个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适用时间区间要求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适用金额为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单笔业务项下借款人截至逾期月份拖欠的应还未还总金额,包含债务的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因逾期而产生的其他费等。);·适用前提是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符合上述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作不予展示处理。

    2、个人是否需要主动申请适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  郑重提醒您,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第三方代理,任何以该政策名义索要钱财、索取信息的都是诈骗行为;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反映,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3、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会出现哪些展示变化?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还款状态”和“逾期金额”两个数据项将会予以调整。其中,“还款状态”将由逾期标识调整为正常标识,“逾期金额”将由1万元以下的“非0”数值调整为“0”;相应调整将在个人信用报告的“信息概要”和“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模块予以同步体现。

    4、个人何时可以看到逾期信息的展示变化? 

    根据个人逾期债务的结清时间,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将分两种情形完成调整处理、发生展示变化。  第一种情形,个人已经于2025年11月30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征信系统自2026年1月1日起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第二种情形,个人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之间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征信系统于次月月底前不予展示相关逾期信息。  例如,个人在2026年1月期间还清欠款的,相关逾期信息在2026年2月底前即可展示为正常还款状态。

    5、个人如何确认本人逾期信息是否得到调整?  

    征信系统将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无需公众进行申请和确认操作。若个人需要了解相关逾期信息是否已不再展示,可以通过多渠道获取本人信用报告,建议优先选择快捷、简便的线上方式进行查询,也可选择线下方式进行查询。  线上查询渠道包括:各金融机构的手机银行App、网上银行、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https://www.pbccrc.org.cn)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  线下查询渠道包括部分征信自助查询机、部分金融机构的智慧柜员机、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征信服务窗口。查询渠道详情信息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pbccrc.org.cn),在“征信服务-征信服务渠道-征信网点查询”中查看全国各地征信查询点信息。

    6、如果对本人逾期信息适用政策的情况存有疑问,如何提出咨询和处理?

    如果您对自身逾期信息的政策适用情况存有疑问,可以向管户客户经理反映具体情况,由客户经理与客户核实逾期信息是否适用政策,相关问题将会得到专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