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EN

首页 > 公司业务 > 交易银行业务 > 法人理财公告

    法人理财业务

    发布时间:2011-06-29

    产品定义和功能特点

        指为实现客户资金保值增值的目标,我行与客户签署合同,发行理财产品进行资金募集,将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及货币市场等投资工具,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和管理、收取相关费用的业务。

    理财收益计算

        理财收益=理财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100(若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低于预期年化收益率,则以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

    业务办理流程

        1. 客户在广州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提出认购申请。

        2. 客户阅读投资人须知,并签署提交认购申请相关资料。

        3. 网点柜台人员接受客户申请并上机操作,成功冻结资金后认购生效。

    业务所需资料

        1. 认购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资料。

        2. 广州农商银行统一版式的产品认购申请书、风险提示、风险评估确认书等资料。

    认购起点金额要求

        一般类:50万元(含)起购,10万元递增。

        定制类:5000万元(含)起购。

    2011年度理财产品发行计划


    (详情请询附近广州农商银行网点柜台或我行客服电话9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