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德信实业有限公司等5户不良资产债权资产包转让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清远市德信实业有限公司等5户不良资产债权资产包拟推向市场进行公开债权转让。为充分调动全行清收资源,拓宽不良资产转让市场受众面,总行现在全辖范围内发布不良资产转让预公告,鼓励各经营机构积极对外推介不良资产,寻找潜在购买意向客户参与不良处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良资产转让标的
截止2023年5月31日,清远市德信实业有限公司等5户不良资产债权资产包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借款人 | 本金余额 | 欠息 | 司法代垫费 | 抵(质)押物详细地址、面积 | 保证人 | 五级分类 |
| 清远市德信实业有限公司 | 3,000.00 | 508.83 | 19.64 | 清远市德信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东门塘路一号东湖广场首层商铺01、19-23、26号,2层健身室02-06号, 2层桌球室18-20号, 3层健身室01-06号, 3层乒乓球室18-20号共24宗商铺(建筑面积合计5038㎡) | 梁*杰、梁*潮 | 可疑 |
| 清远市凯逸大酒店有限公司 | 3,000.00 | 517.32 | 38.65 | 清远市天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清新县太和镇龙苑路1号201#301#、3号201#301#及清新县太和镇清和大道6号1-13层共三处物业(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建筑面积合计12766.11㎡) | 梁*钊、梁*忠 | 损失 |
| 思维度文化艺术培训(清远市)有限公司 | 2,155.99 | 376.96 | 16.01 | 清远市德信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东门塘路一号东湖广场首层商铺02-17号、28-38号、2层健身室01号、4层商铺01号、4层放映室02-07号共35宗物业(面积4956.78㎡) | 谭*亮、吴*芬 | 损失 |
| 清远市兴饶农业有限公司 | 1,270.00 | 212.36 | 20.64 | 思维度文化艺术培训(清远市)有限公司名下清远市清城古城麦围杉岗塘商业广场G座C区2层04、05、07、12-17、19-22、24、26、27、29-31、33-39号、G座二层A区201-223、226-230、232-256号、G座二层C区201、218、225、232、240-243、246-256号、G座二层F区201-256号共154处房产(面积合计3703.82㎡) | 无 | 损失 |
| 清远市德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7.89 | 25.11 | 3.98 | 1.吴*芬名下清远市清城区古城麦围杉岗塘商业广场A幢首层007号、008号、009号、024号,4间商业房产合计建筑面积:166.15㎡。 2.谭*梅名下的清远市清城区古城麦围杉岗塘商业广场A幢首层012号、013号,2间商业房产合计建筑面积:94.97㎡。 3.梁*潮名下的清远市清城区古城麦围杉岗塘商业广场A幢首层014、017号,2间商业房产合计建筑面积94.05㎡。 4.梁*栋名下的清远市清城古城梁围二街左七巷3号之二首层商业房产,建筑面积:88.20㎡;清远市清城梁围二街左七巷3号二层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17.37㎡。 5.梁*棠名下的清远市清城古城梁围二街左七巷3号之二二层、清远市清城古城梁围二街左七巷3号之二三层,2套住宅房产合计建筑面积:238.44㎡。 6.谭*亮名下的清远市清城区古城麦围杉岗塘商业广场A幢首层011号商业房产,建筑面积:40.05㎡。 7.梁*乐名下的清远市清城梁围二街左七巷3号首层住宅房产,建筑面积:113.12㎡。 | 谭*亮、梁*亮、吴*芬、谭*梅、梁*潮、梁*棠、梁*栋 | 可疑 |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合格的资产管理公司,指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金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意向受让方(本机构的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管人员等)不得是国家公务员或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转让方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不得是参与处置该不良资产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评估报告评审专家、本不良资产受托处置的交易机构(或平台)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4.本次购买不良资产的资金不属于转让方授信资金且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称的相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5.意向受让方及其股东不得是本次拟转让的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购买资金非来源于本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6.意向受让方受让不良资产后,不得将受让的不良资产转让给该不良资产的债务人或债务人关联方。
7.意向受让方必须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买受人,拥有签署和履行该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的授权和权力。
8.意向受让方需签署《不良资产转让竞买人声明》。
符合上述要求、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债权竞买者,欢迎与我行联系,联系人:曾先生,020-34610039;冯先生,020-34619946。
特别提示:本次预公告是作为正式公告的前期信息发布,不具有要约的相应效力,转让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信息将以正式公告的信息为准。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