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资产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地下室、首层至十六层房产
发布时间:2025-08-11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10时至2025年8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2561;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 权属人:广州水榭山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整体拍卖】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划用途 | 房屋性质 | 建筑面积(㎡) |
1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地下室【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815号】 | 车位 | 其他 | 783.02 |
2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首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86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320.86 |
3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二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97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531.94 |
4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三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534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603.81 |
5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四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95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603.81 |
6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五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84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600.6 |
7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六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82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600.26 |
8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七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81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600.26 |
9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八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80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608.18 |
10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九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98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608.18 |
11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十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93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574.29 |
12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十一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91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574.29 |
13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十二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88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578.93 |
14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十三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189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576.14 |
15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十四、十五、十六层【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1769号】 | 商业服务 | 其他 | 815.85 |
| 小计1(该部分评估结果仅为建筑物价值)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不动产证明材料 | 所在层 | 建筑面积(㎡) |
16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红线内原证未有建筑(负一层) | 《房屋面积测量报告书》测字202511038号 | -1 | 1626.42 |
17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红线内原证未有建筑(首层) | 《房屋面积测量报告书》测字202511038号 | 1 | 251.67 |
18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红线内原证未有建筑(十四至十七层) | 《房屋面积测量报告书》测字202511038号 | 15-17 | 1070.51 |
| 小计2(该部分评估结果仅为建筑物价值)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不动产证明材料 | 所在层 | 建筑面积(㎡) |
19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红线外原证未有建筑(部分1) | 《房屋面积测量报告书》测字202511038号 | -1 | 68.42 |
20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广从南路1973号红线外原证未有建筑(部分2) | 《房屋面积测量报告书》测字202511038号 | -1 | 1394.75 |
评估价:56720000元,起拍价(保留价):39704000元,保证金:3900000元,增价幅度:190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
1、因是强制执行,法院不负责提供前手及第一手房产买卖的相关发票。拍卖成交后依法清场交付,买受人须预留一定时间配合清场,急用房者慎拍。
2、拍卖标的所在的宗地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国用(2010)第00064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办理转移登记时不涉及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情况,竞买人资格无限制。
3、《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中展示的红线范围外的不动产未纳入评估、拍卖范畴。【红线范围示意图在报告书(下)倒数第二页】
4、拍卖标的规模:土地面积4168.2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13392.19平方米。已办理产权证明面积为8980.42平方米,未办理产权证明面积为4411.77平方米。其中,未办理产权证明面积中:红线内负一层面积1626.42平方米,红线内首层面积254.67平方米,红线内十五至十七层面积1070.51平方米,红线外负一层部分1面积68.42平方米,红线外负一层部分2面积1394.75平方米。
5拍卖标的物变更产权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在司法拍卖环节所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由原权利人负责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其余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并持垫付税费的有效支付凭证及退税费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法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8、对拍卖标的物(特别是红线内原证未有建筑)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9、具体面积过户时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若有面积不一致的,拍卖款不退不补。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无优先购买权人。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办公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竞拍流程及有关操作:400-8222870,预拍卖咨询:020-83007949,邓先生:18933992832,由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集中看样服务。
标的物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8月25日15:00。集中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有意看样者请将标的物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至手机号码18933992832。报名截止时间为看样前二天,请竞买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法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根据国家及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需具备标的物所在地地区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负责交付拍卖标的物,并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仅原已办理不动产权证部分的标的物),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9月13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账号:4400156160105018899233142,行号:105581021017,交款时注明法院执行案号“(2024)粤0117执4247号”,以便法院查收)。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7931。
法院咨询电话:020-83007833(周法官)、020-83007906 (李助理)
法院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628号
拍卖信息以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34610039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