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拍卖公告(三拍)
发布时间:2025-12-10
关于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国际”)破产清算转重整一案,基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需要,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12月13日10时至2025年12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公开竞价处置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重整资产范围)
本次竞价标的为兴业国际重整投资权益。若以竞买人为重整投资人的兴业国际公司重整计划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则竞买人成为兴业国际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其将享有兴业国际公司重整投资人权益;通过重整计划载明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重整资产交割等相关安排获得兴业国际公司100%股权,并对应取得以下重整必要资产的财产权益。拍卖成交价款将作为偿债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各类债权。
二、标的物介绍
重整投资人权益项下企业及其资产具体包括:
(一)工商信息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2日,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楚英,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荷景路33号自编2栋305房。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房屋租赁;会议服务。股东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6%及广东东沙物流有限公司持股4%,分别出资额4800万及200万,均已实缴出资。
(二)土地使用权
| 序号 | 产权证号 | 宗地位置 | 用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 1 | 穗府国用(2011) 第01100042号 | 荔湾区东沙地段 | 国有出让 | 仓储、科教用地 | 82,148 |
| 2 |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16321号 |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广州圆路地段 | 划拨 | 文化设施用地 | 12,571.00 |
(三)不动产
| 序号 | 房地产坐落 | 产权证号 | 共有情况 | 建筑面积(㎡) | 证载用途 | 结构总楼层 |
| 1 | 荔湾区广州圆路1号 | 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0259号 | 单独所有 | 90,785.19 | 科研楼 | 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33层 |
| 2 | 荔湾区广州圆路2号 | 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9307号 | 单独所有 | 45,684.82 | 员工集体宿舍楼 | 钢筋混凝土结构15层 |
| 3 | 荔湾区东沙新建临时仓库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建证(2010)1406号 | / | 11,363.00 | 临时仓库 | 钢和钢混结构 |
(四)固定资产
兴业国际名下广州圆路2号公寓楼内家具、厨房电器等固定资产(清单明细以评估报告为准)。
以上(二)至(四)重整资产的资产价值,具体详见兴业国际《重整计划草案》及资产评估报告。本公告公示期内意向竞买人可向管理人联系咨询看样事宜,在正式报名后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兴业国际《重整计划草案》及公司相关资料,具体以管理人提供的文本为准。
特别说明:兴业国际名下其余资产,如货币资金、对外投资股权、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非重整必要资产,不纳入本次重整资产范围。
三、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评估价:1,699,654,336.00元
起拍价:1,080,000,000.00元
保证金:54,000,000.00元(起拍价5%取整)
增价幅度:100万元或其整倍数
四、竞价人条件及报名
(一)竞价人条件
1. 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2.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 拥有与债务人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4. 接受联合体竞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条第1-4项条件);竞价方须在开拍前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提交《联合体竞价协议》,书面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5. 参与竞拍的资格:为避免恶意参拍,意向投资人须在本拍的上拍公告日至竞价前向管理人账户支付重整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并提供主体材料,由管理人审核后将缴款人名单报至平台。未依规在期限内缴纳重整投资保证金的,则无法报名参与平台竞拍。
6.同意遵守本公告及《重整计划草案》的全部约定,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接受重整计划对重整投资人义务的规定。
7.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报名
参与本次重整权益拍卖的竞拍人主体应经过管理人资质审查,请竞买人报名时按要求上传资质审核材料,(具体资料详见报名页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18时。
五、优先购买权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兴业国际股权及重整必要资产不存在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如后续出现合法优先购买权人,管理人将另行公告)。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报名期内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证明材料,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后,可参与竞价并行使优先购买权(具体规则按拍卖平台规定执行)。
六、竞价方式
1.本次拍卖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竞价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价成功,成为竞得人。)
2.竞价周期为24小时,若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有新报价,自动延时5分钟,直至无新报价为止;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
3.本次拍卖标的设有保留底价(不公开),并非流拍后多次上拍。若后续因流拍需调整下一次起拍价,且调整后的起拍价低于《重整计划草案》设定的保留底价的,将立即停止兴业国际重整权益拍卖活动。
4.竞价成交后,竞价人悔拍或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投资人义务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处置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拍卖主界面显示为准)不予退还。
七、保证金、余款支付
1.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价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重整投资人资格成交后,竞价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竞价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价人支付相应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重整投资人成功竞得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法将重整计划的全部投资款付清,已缴纳的参拍保证金和重整投资保证金可予以抵扣。
【收款账户】户名: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账号:30205682001033;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4.竞价成功后,阿里资产平台将向竞价成功者收取系统成交总额的0.5%的软件服务费(封顶50万元),淘宝平台出具重整投资款0.5%软件服务费订单,竞价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管理人不承担软件服务费及重整投资人其他经济损失。
5.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后,竞价人未按期缴纳余款或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的,视作悔拍。拍卖成交后竞得者悔拍的,已缴纳的参与兴业国际重整计划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及参与竞价的参拍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兴业国际的破产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6.因本次竞价的标的为重整投资人资格,无法开具发票。
7.办理银行贷款的,请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程序复杂,需贷款的竞价人,请慎重考虑竞买。未按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缴纳余款,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8.兴业国际重整因标的物本身价值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价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尽职调查
1.尽调申请:竞价人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在报名期内联系管理人签署保密文书后开展尽调工作,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投资依据。
2.尽调范围:管理人将向符合条件的竞价人提供兴业国际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评估报告、正在履行的合同、债权确认情况等尽调资料(具体以管理人实际持有且可公开的资料为准),竞价人可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兴业国际资产、经营、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调查。
3.尽调期限:尽职调查应在报名期(2025年12月12日10:00)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尽调权利。
4.保证金处理:未参与竞价的尽调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参与竞价的尽调保证金可抵扣重整投资保证金。
5.保密义务:竞价人应对尽调过程中获取的兴业国际商业秘密、财务数据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价人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认可和对兴业国际现状的知悉,竞价成功的投资人须接受本《重整计划草案》的约束。
九、咨询看样
咨询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陈联书律师 13825082688,马学信律师 18565035234。
1. 看样安排:竞价人可在报名期内(工作日9:00-17:00)向管理人预约现场看样,管理人将协调兴业国际公司配合查看重整必要资产(具体看样时间需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
2. 特别提示:看样仅为竞价人了解资产现状提供便利,管理人不对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质量瑕疵、权利瑕疵(除已披露外)等承担保证责任,竞价人应自行判断资产价值及风险。
十、重整范围内财产的移交及税费
1.重整范围内财产、资料的移交
重整投资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在兴业国际的配合下办理重整资产变更登记等手续,管理人将给予必要协助,股权转让和变更登记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重整投资人承担。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移交项目相关资料(以管理人实际接管持有的为限)并签署移交会议纪要。管理人在结束履职前仍有权对上述资料进行查阅和复制。
2.财产关联风险的转移
自重整范围内财产的交割日(即管理人按照移交时现状向重整投资人移交兴业国际已接管的相关资料并签署移交会议纪要)起,财产的毁损灭失风险和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如有)由重整投资人承担。
3.税费支付义务承担
兴业国际重整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其中重整范围内资产非因重整资产处置产生的相关税、费、经营支出等债务,重整交割日前(不含该日)从重整偿债资金和债务人财产中支出,重整交割日后(含该日)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重整投资人承担。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4. 其他费用的承担
兴业国际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过程中在拍卖平台拍卖所产生的平台服务费、过户交易所产生的双方一切税费均由竞得者自行承担。但如重整计划无法执行或不执行,已缴纳的平台服务费按照平台的收费规定由平台予以处理,管理人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买受人的权利、义务
1.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后,需按照规定时间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余款,并在确定为兴业国际重整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若重整投资人违反投资协议约定,按照投资协议承担对兴业国际的违约责任。
2.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后,确定为兴业国际重整投资人的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的约定继续履行兴业国际破产受理后正在履行的合同(含租赁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物业维护合同等),如需变更或解除,应按原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与合同相对方协商。
3.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后,确定为兴业国际重整投资人的需妥善安置兴业国际全部留守职工(截至2025年3月共22人),原则上应按原薪资标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4.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后,确定为兴业国际重整投资人的需遵守《重整计划草案》约定的其他义务,配合股权过户、接受管理人监督等。
5.买受人应依重整计划规定履行权利义务。买受人参与竞拍,视为同意并接受兴业国际重整计划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当熟悉和完全清楚重整计划的所有内容,在拍卖成功后不得以重整计划主张竞价无效或拒绝履行重整计划内容。
十二、风险提示
1.本次竞价标的现状以实际为准,管理人已披露的资产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及兴业国际提供,管理人不对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作绝对保证,竞价人应自行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2.重整投资款将专项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各类债权,具体清偿方案按《重整计划草案》执行。
3.竞价标的涉及的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由管理人在重整计划批准后协调解除,竞得人应配合提供必要材料。
4.资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含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等)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税费标准以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核定为准。
5.兴业国际名下划拨文化设施用地(博物馆项目)仅限建设博物馆,擅自改变用途将面临土地使用权被无偿收回的风险,竞得人应严格遵守《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
6.若有未纳入重整资产范畴的其他资产,由管理人另行处置或处理。竞买人成为最终重整投资人后须无条件协助配合管理人处理兴业国际重整的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类权益的追收或有财产的处置;补贴款的划转;公章使用、发票开具等。
7.竞价标的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除管理人披露的瑕疵外,竞买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情况自行核实,竞价人需重视兴业国际破产情况及后续经营活动中所遇到的所有困难和问题,务必向商务、住建、税务、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进一步了解核实兴业国际有关情况;招投标资格及银行信用修复等情况,特别是若因上述瑕疵导致重整结果未达到竞价人预期,管理人不退还款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现状;接受竞价标的所有瑕疵(权利瑕疵、显性与隐性瑕疵)、风险;接受兴业国际后续的重整税务调整、信用修复、资质维护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潜在风险。管理人不对标的价值、收益等向竞买人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该等标的瑕疵、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8.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或未被广州中院裁定批准,本次竞价结果自动失效,管理人将无息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保证金,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9.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重整计划草案》《保密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承担竞价及重整相关风险。
十三、其他
1.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价人成功竞得重整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价人姓名、网拍竞价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非《重整确认书》及《重整投资协议书》。
2.在重整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价须知》《竞价介绍》及附件。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陈联书律师13825082688、马学信律师18565035234;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29层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人:李女士 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 34613290、020-3461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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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