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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资产转让竞价公告20130327

    发布时间:2013-03-27


        一、竞价标的
        1、中山七路和安街39、49号(金花苑)负一层建筑面积2505.2102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3097616号,负二层建筑面积2505.2102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2851693号,车位个数约90个;
        2、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绿怡街18号(怡雅苑)负一层总建筑面积5899.8035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2851692号,车位个数约102个;
        3、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中路299号(亿海湾)二层餐厅总建筑面积2950.8264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5452750号,三层办公场地总建筑面积1152.6425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子第C4662944号。
        二、底价
       (一)本次竞价设立保留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报价我行不予接受。
       (二)现状交付。涉及上述资产的评估费、相关欠费、交易和过户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最终无法办妥产权证或过户手续的,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
        标的1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45万元;
        标的2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50万元;
        标的3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615万元。
        竞价人应于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竞价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存入我行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账    号:959704001000130838
        开 户 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
       (二)未缴纳足额保证金的,不得领取竞价文件。
       (三)未缴纳足额保证金的竞买人提交的报价文件,我行将按不符合竞价条件而予以拒绝。
       (四)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签订转让协议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或用以抵扣本交易转让价款,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将在开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额原路退还。
        四、付款要求
        一旦我行接受竞买人报价,竞买人须在收到我行成交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我行签订转让协议,自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付清全部转让款,否则我行将不予退还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若成交竞买人拒绝签订转让协议,或未能依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我行亦不退回其竞买保证金。
        五、流程安排
       (一)竞价人应持保证金转入凭证于2013年4月17日至18日下午3:00前到番禺区清河东路239号信合大厦1107室领取竞价文件。
       (二)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4月10日、11日。竞价人需提前预约。
       (三)提交竞价书时间: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3点30分至4点。
       (四)开价时间: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4点。
       (五)开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39号信合大厦11楼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一)如竞买人为个人的,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以及保证金转入凭证领取竞价文件。
       (二)如竞买人为公司的,必须持公司委托书原件及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保证金转入凭证领取竞价文件。
       (三)若保证金不是以竞买人名义转入我行的,保证金转入人需在开价前出具同意将该款项用作竞价担保的书面声明。
       (四)在开价前,无论竞买人是否已提交竞价担保或报价书,我行均有权撤销本次竞价。请竞买人留意我行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撤销本次竞价后,我行将及时退回竞买保证金。
        本公告不构成邀约邀请,实际以竞价文件为准。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34614248。

                                                                             广州农商银行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