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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包竞价转让公告(珍宝海鲜酒家等13户公司类贷款债权)

    发布时间:2017-06-09

    一、竞价标的
    本次竞价标的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持有的番禺大石珍宝海鲜酒家等13户公司类贷款债权组成的资产包(见附件)。截至2017年5月20日,该资产包贷款本金余额约9,401.67万元。
    此外,资产包中部分不良贷款已有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受让人受让后,应承接《委托代理合同》中我行的全部权利义务。
    二、竞价方式及底价
    本次竞价标的设立保留底价(不对外公开)。竞价人报价金额未达到保留底价的,我行将不接受竞价人的报价。
    三、付款要求
    一旦我行接受竞价人报价,该竞价人须在2017年6月23日前与我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支付全部转让款,否则我行有权不退还该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四、竞买资格
    竞买人属于下列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方可参与竞买:
    (一)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并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参与广东省范围内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上述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或个人参与竞买的,我行均不接受其报价。
    五、竞价保证金
    (一)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竞价人应于2017年6月19日(星期一 )中午12时前将竞价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存入我行以下账户,并注明用途为“资产包(编号:穗农商(债)询2017-002)竞价保证金”:
    账户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账    户:959704001000130838
    开 户 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
    (三)未交纳保证金的,其报价将被我行拒绝。
    (四)未成交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我行将在一定期限内不计息原额原路退还。
        六、流程安排
    (一)竞价人应在2017年6月19日中午12时前(工作时间内)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39号番禺信合大厦1109室领取竞价文件(必须持公司委托书原件及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
    (二)竞价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三)竞价开始时间: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00分。
    (四)竞价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39号番禺信合大厦11楼会议室。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日起至交易完成日止。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邀请,具体内容以竞价文件为准。
    联 系 人:杨先生、胡小姐
    联系电话:(020)39610199、(020)34614948
    传    真:(020) 34619786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