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资产变卖公告(花都区宝峰南路71号901房、904房、905房、906房)
发布时间:2018-07-16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30日上午10时止至2018年9月28日上午10时止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0/08),户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标的1: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71号901房,建筑面积:208.82平方米。起拍价:822080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
标的2: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71号904房,建筑面积:107.58平方米。起拍价:431928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
标的3: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71号905房,建筑面积:142.12平方米。起拍价:46956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
标的4: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71号906房,建筑面积:105.22平方米。起拍价:422464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后,取得竞买资格。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24小时竞价周期内(延时除外)以递增出价的当时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标的物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若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变卖标的物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期结束前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咨询看样:广州产权交易所,020-89160711(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集中看样【集中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宝峰南路71号。【集中时间】:2018年7月25日下午14时。有意看样者请致电020-89160711(广州产权交易所)预约,看样报名截至2018年7月24日下午5时。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现阶段只接受短信报名预约集中看样,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享受优先购买资格。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买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法院经确认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不动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通过竞买人的的账户冻结相应资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资金将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算利息。
十一、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起拍价价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竞价成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都新华支行,账号:360202392920010092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变卖标的物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17)粤0114执1193号,并电话通知本院工作人员(联系人:周飞法官,联系电话:020-66831860)。本院工作人员核对变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如有需要,将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于五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起拍价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
十三、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缴纳尾款的,所缴纳的变卖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买受人反悔不缴纳尾款导致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四、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事项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变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1情况介绍摘录粤正诚房报字第A201712028号评估报告,标的物2情况介绍摘录粤正诚房报字第A201712029号评估报告,标的物3情况介绍摘录粤嘉房字(2017)11030号评估报告,标的物4情况介绍摘录粤正诚房报字第A201712030号评估报告。监督电话:020-86816535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
(联系人:周飞法官,联系电话:020-66831860)
花城支行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763397601。
广州农商银行花城支行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