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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9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12810时至2017129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20/1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迎宾路上滘路段68号东海花园122408房、2409房(产权证号分别为:02100242600210030940,建筑面积:323.1平方米)。房屋用途:[居住]高层住宅,不清场交付(上述两房屋已打通成一套房,暂无法分割,为此两房一并拍卖,买受人须具有两个广州市购房资格的指标)。

    起拍价:870万元,保证金:87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2017124日起至2017128日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咨询电话:39122547。监督电话:020-39122653

    由于该标的由被执行人自住,不清场交付,法院不安排看样时间,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121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账号:744401018260003096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号(2017)粤0113执恢298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34619746 

     

     

     

    广州农商银行天河支行

    20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