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焱森箱包第一次拍卖)
发布时间:2018-08-27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将分别于2018年9月12日、13日两天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0/08)拟拍卖我行不良贷款“广州市焱森箱包制品有限公司”的抵押物,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101号之四102、202房,面积489.6㎡(起拍价约:301万元);2、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101号之二首层,面积259.9㎡(起拍价约:191万元);3、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101号之三102、202房,面积449.7㎡(起拍价约:275万元);4、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路101号之三101、201,面积449.7㎡(起拍价约:275万元);5、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101号之四首、二层,面积747.75㎡(起拍价约:292万元)。 [本拍品按现状变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
二、特别提醒:竞买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3)入股资金为自为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4)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如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股权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及风险。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3626216489黄小姐/13926266268张先生。
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特别提醒:对拍品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核实并解决。
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代管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都新华支行,账号:360202392920010092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号:(2016)粤0114执3295号。
六、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监督电话:020-86816535,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6号。
(联系人:肖法官,联系电话:020-66833407);
花都支行联系电话:36911126;
联系人:张先生、黄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都支行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