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竞价出租结果公示(同康路53号首层)
发布时间:2019-02-01
根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特殊资产业务审批意见通知书》【穗农资审会(2018)第107号】相关规定,现对自有物业南沙区鱼窝头镇同康路53号首层(建筑面积169.5㎡)的竞价出租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经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我行于2018年12月7日举行公开竞价,由于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我行于开展第二次竞价流程并于2019年1月31日进行公开竞价。根据竞价文件规定的评审原则,由于两次都只有同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广州芬记农资有限公司参与竞价,因此获得了该标的的承租权,首年月租金4500元/月,租金每年递增5%,租赁期限5年,不设免租期。
本次公示的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2月1至2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把异议情况反馈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 22225019;邮箱:yuzebin@grcbank.com)。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