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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花都支行资产出租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1

    一、出租标的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东升东路7号(狮岭分社旧址)73㎡,租赁期3年。

    二、租金底价及交付

    (一)本次出租竞价设立保留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报价我行不予接受。

    (二)现状交付。我行将按照现状交付出租标的,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消防建设、水电物管等一切费用及使用安全责任。

    三、竞价担保

    (一)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6500元。竞价人应于201911221730时前把竞价保证金从户名为竞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中直接转账存入我行以下账户(截止时间以竞价保证金到达我行账户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都支行

    账号:370133001000005513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益路支行

    (二)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报价不符合竞价参与条件,我行一律予以拒绝。

    (三)成交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转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在开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不计息原额原路退回。

    四、流程安排

    (一)竞价人应于2019112016:30前到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1号广州农商银行花都支行综合部领取竞价文件,联系人王亮宗,联系电话020-36911015

    (二)标的展示时间:20191120日至20191122日,竞价人应提前预约。

    (三) 提交报价书时间:201911259:3010:00

    (四)开价时间:2019112510:30

    (五)开价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1号十一楼会议室。

    五、租赁要求

    (一)租金按月收取,承租人需在每月10日前交纳租金,逾期交纳租金的,按应交未交租金总额的0.5%/天支付违约金;

    (二)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

    (三)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或分租出租标的,否则我行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四)承租人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时不得影响出租标的的主体结构,装修费用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竞价人为个人的,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不可委托代理。

    (二)竞价人为组织的,由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价人的营业执照或成立许可证明复印件以及竞价人公章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亲自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代理人须持竞价人的营业执照或成立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竞价人公章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

    (三)成交竞价人为出租标的的承租人,必须以自己名义与我行签订租赁合同。成交竞价人不得在竞价成功后变更其他主体作为出租标的的承租人。

    (四)在开价前,无论竞价人是否已交纳竞价保证金或是否已提交报价书,我行均有权撤销本次竞价。请竞价人密切留意我行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撤销本次竞价后,我行将不计息原额原路退回各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邀请,具体情况以竞价文件为准。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0-36911015

    (五)本次公告自20191111日至20191122日止。

     

                                                           广州农商银行花都支行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