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江路1号汇景名苑3幢601房的房产,建筑面积为:189.73平方米。[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起拍价1954219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含联合竞买),应当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需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核实后,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622-9586
司法拍卖贷款热线:4008-363-020
咨询看样:广州产权交易所:020-89160711(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
集中看样时间:2018年12月28日,集中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江路1号汇景名苑3幢601房门口。看样报名截至2018年12月26日下午17时。因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不能保证可进入内部。有意看样者,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本院目前已委托广州产权交易所负责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同时,由此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四、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上述拍卖标的物未发现抵押登记记录。详细信息见产权查册表;上述拍卖标的物均按现状进行拍卖,本院暂未发现上述拍卖标的物存在租赁情况。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钥匙。
五、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月1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增城支行;账号:7444710182600003168;本案案款到帐账号:3110910035332802512)。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缴纳的,需提前向执行法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将没收保证金,按悔拍处理。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粤0118执恢114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1392400727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羊城支行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20-82385345、13922388836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