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结果公示(神山商华大街)
发布时间:2019-06-25
根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特殊资产业务审批意见通知书》【穗农商资审会(2019)第42号】相关规定,现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神山商华大街(商华分社)资产(建筑面积133.45㎡)的出租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经批复,该物业租赁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江高镇阳光之家)办公,租赁期5年,首年月租金不低于1602元/月(单价为12元/㎡),租金每3年递增10%,不设装修免租期。
本次公示的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6月25日至7月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把异议情况反馈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 22225181;邮箱:caiqiji@grcbank.com)。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