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5、上述拍卖标的物未发现存在抵押登记记录,详细信息详见产权查册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
六、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十个自然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增城支行;本案案款到账账号:3110910035332802508),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缴纳的,需提前向执行法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逾期将没收保证金,按悔拍处理。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粤0118执恢113号。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拍业务咨询电话:13924007470 法院信访监督电话:8212310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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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商银行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20-82385345、13922388836
附件2:标的物询价建议书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羊城支行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