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处置资产评估结果公示(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地下室等共4套物业)
发布时间:2022-07-25
根据相关监管制度要求,现对拟处置物业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地下室等共4套物业(建筑面积:2,777.89㎡)的资产价值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经海珠支行通过信贷系统随机抽取库内有资质的评估公司,选定深圳市国量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作为上述物业的资产价值评估机构。据深圳市国量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反映,房地产估价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剩余法等;评估公司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及提供的有关资料,结合评估人员现场实地勘查资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等原则,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进行评估。
各评估对象各评估方法结果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座落 |
| 房屋用途 | 计价面积 | 评估单价 | 评估方法 |
| 1 | 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地下室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车库、自行车库 | 533.62 | 6,184 | 市场法(选取) |
| 3,570 | 收益法 | |||||
| 2 | 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首层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幼儿园 | 683.87 | 8,690 | 成本法 |
| 9,030 | 收益法(选取) | |||||
| 3 | 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2楼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幼儿园 |
| 8,690 | 成本法 |
| 9,030 | 收益法(选取) | |||||
| 4 | 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3楼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幼儿园 | 780.2 | 8,690 | 成本法 |
| 9,030 | 收益法(选取) |
评估结果为:
| 序号 | 座落 |
| 房屋用途 | 计价面积 | 评估单价 | 评估方法 |
| 1 | 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地下室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车库、自行车库 | 533.62 | 6,184 | 市场法 |
| 2 | 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首层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幼儿园 | 683.87 | 9,030 | 收益法 |
| 3 | 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2楼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幼儿园 |
| 9,030 | 收益法 |
| 4 | 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3楼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幼儿园 | 780.2 | 9,030 | 收益法 |
评估对象1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最终采用一种方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对象虽为收益性房地产,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现时收益较低且未来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收益法评估反映的是评估对象的收益价值,市场法是通过对评估基准日房地产市场上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修正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取值依据及估价结果更为可靠。
评估对象2-4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最终采用一种方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成本法为各项要素的叠加,为模拟评估对象建设过程所需费用,反应出评估对象的积算价值,并不能真实反映出物业的市场价值;而收益法是通过收集房地产的市场租金来预测评估对象未来使用年限的市场价值,采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和收益法公式得到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其理论性较强,且评估对象周边较多租金案例,评估的结果更能反映评估对象的客观房地产市场价值。
因此办公楼地下室选取市场法作为评估结论,首层至三层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深圳市国量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评估,确定海珠区昌岗中路173号之一地下室等共4套物业(建筑面积: 2,777.89㎡)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7日的不含税市场价值总价为23,565,7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伍拾陆万伍仟柒佰元整)。
现将上述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把异议情况反馈至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综合管理部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巫思阳;联系电话:84148009;邮箱:wusiyang@grcbank.com)。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