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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出租竞价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涌街4号(自编1号、自编2号)

    发布时间:2024-11-28

        一、出租标的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涌街4号(自编1号、自编2号)(出租面积535.45,租赁期限2-10年,租金每年递增3%,给予2个月装修免租期。

        二、租金底价及交付

        (一)本次出租竞价月租金底价为15528,未达到保留价的报价我行不予接受。

        (二)现状交付。我行将按照现状交付出租标的,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消防建设、水电物管等一切费用及使用安全责任。

        三、竞价担保

        (一)竞价保证金要求如下:

        1.合同期2-5年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46584元;

        2.合同期6年或以上的,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62112元;

        3.竞价人应于202412617点前把竞价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存入我行以下账户(截止时间以竞价保证金到达我行账户时间为准):并备注转账用途为南沙东涌街4号物业竞价租赁保证金

        账户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38001001000011116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二)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报价不符合参与竞价条件,我行一律予以拒绝

        (三)成交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转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在开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被不计息原额原路退回。

        四、流程安排

        (一)竞价人应于2024121117时30分前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融通大厦23楼综合管理部领取竞价文件。联系人:罗生,联系电话:020-34929071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41210日,竞价人应提前预约。

        (三)报价书提交时间:2024121210:00时间。

        (四)开价时间:2024121210:30时间。

        (五)开价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融通大厦23楼综合管理部

        五、租赁要求

        (一)我行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须在每月20日前交纳当月租金,逾期交纳租金的,按应交未交租金总额的0.5%/天支付违约金。承租人须向我行缴纳不少于首年月租金金额3倍的租赁保证金若提前退租,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不少于首年月租金金额3倍支付提前退租违约金

        (二)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管理、清洁、水电报装等一切费用及建筑安全责任;

        (三)租赁用途为商业(特种服务业除外),严禁出租用于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用于经营娱乐场所,严禁用于生产或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我行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四)转租事项规定

        1.若承租人因经营业态、行业惯例等特殊情况提出转租申请的,承租人需以书面形式逐笔提交申请至我行,我行审查把关承租人的企业实力、经营状况及涉诉情况等风险,在确保转租行为穿透可控,对群体性、民生性等风险防范措施设计到位的前提下,经我行审批同意后方可转租。

        2.经我行审批同意转租的,承租人需同意我行采取(不限于)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我行逐笔审批承租人与次承租人拟签订的转租合同,对转租的租期、租金收取方式把关,转租合同经我行审批同意后由我行面签;

        (2)转租合同约定“次承租人承诺不提前预交租金,如违反承诺,若出租人收回房屋,次承租人自行承担预交租金损失风险” ;

        (3)若承租人非按月收取转租租金的,我行同步向承租人收取相应的租金;

        (4)承租人和次承租人需积极配合我行切实做好定期现场核查、落实上述点2中的风险控制防范措施(尤其是租金收缴)。

        (五)承租人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时不得影响出租标的的主体结构,装修费用及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租赁期内,如出租资产所处地段发生三旧改造、政府征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我行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届时全部补偿均归属我行所有,无需另行补偿给租户,我行也无需向租户支付赔偿金及违约金。

        (七)取得承租权后,我行收取   /  元的装修及消防验收保证金,待承租人装修及消防验收通过并取得当地消防监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无息退还,承租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我行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不予退还上述保证金。

        六、注意事项

        (一)确定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申报承租期限和首年月租金价格,按“价高者得”确定最终承租人。“价高者得”的计算公式为“承租人报价=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租赁期总月份数”。

        (二)竞价人为个人的,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不可委托代理。

        (三)竞价人为组织的,由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价人的营业执照或成立许可证明复印件以及竞价人公章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亲自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代理人须持竞价人的营业执照或成立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竞价人公章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

        (四)成交竞价人为出租标的的承租人,必须以本人(或组织)名义与我行签订租赁合同。成交竞价人不得在竞价成功后变更其他主体作为出租标的的承租人。

        (五)在开价前,无论竞价人是否已交纳竞价保证金或是否已提交报价书,我行均有权撤销本次竞价。请竞价人密切留意我行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撤销本次竞价后,我行将不计息原额原路退回各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六)该出租标的权属资料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东涌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确认函》,未办理一次消防验收,承租人已知悉并充分了解出租标的产权和报建验收等瑕疵情况,自行负责经营证照的办理,证照办理的一切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承租人承诺不投入装修装饰或增设改良,如违反承诺,若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承租人自行承担装修投入或增设改良相关损失,我行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且承租人须按实际占有使用时间向我行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占有使用费标准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一致。

        本公告不构成邀约邀请,具体情况以竞价文件为准。联系人:罗生,联系电话:020-34929071

        (十)本次公告日自20241128日起至20241211日止。

        (十一)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做为承租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