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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信银业务

    发布时间:2016-10-18

    “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是客户通过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信银机构)办理的农信银机构间跨省、市、自治区个人支付结算业务,是现有个人银行卡(折)结算业务受理范围的扩大和延伸。只要您持有在农信银机构开户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就可以方便、快捷地在全国任意一家农信银机构(限开通此项业务的机构)柜台办理存取款、查询、转账等业务。

     1、基本功能
        存、取款业务:在全国任意一家开通此项业务的农信银机构均可办理现金存入、支取业务。
        转账业务:您可以通过开办此项业务的机构网点柜台,向本异地开通此项业务的农信银机构的个人账户进行转账。
        查询余额:持在农信银机构开户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通过异地柜台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实时电子汇兑:您可以在全国任意一家开通此项业务的农信银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异地现金汇款、异地转账、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业务。

    2、温馨提示
        请仔细核对您填写的账户信息(账号、姓名),并牢记您的卡、折密码,这些细节的准确可以帮助您顺利办理业务。
        办理单笔交易金额1万元以上的现金通存业务,应提交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办理通兑业务,应提交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同时提交客户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单笔交易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在提交身份证件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农信银通存通兑转账业务不设限额;
        农信银现金通存业务不设限额;
        农信银现金通兑业务当天累计取现金额为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
        办理大额现金取款的客户,应根据受理网点的规定,至少提前1天预约。
        若客户丢失银行卡或存折,应立即与开户社(行)联系办理挂失手续。
        若客户银行卡、存折磁条损坏,须到开户社(行)办理换取手续。
        我行免除“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手续费,具体请咨询柜台业务人员。

    3、开通范围
        截至20101月初,广东、深圳、湖南、湖北、吉林、重庆、山东、云南、陕西、广西、上海、四川(不含成都市)、浙江(不含宁波市)、福建、青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海南、贵州、甘肃、宁夏等29省、市、自治区农信银机构的任一网点均可办理跨省、市“农信银”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