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珠江村镇银行关于鹤山市高信制衣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转让项目的补登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1
鹤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行“)于2025年12月11日对鹤山市高信制衣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转让项目(下称“该项目)进行竞价(即”第一轮竞价”),因在竞价有效期内仅有一人参与竞价,根据资产处置规定,现予补登公告。
一、公告期自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
二、补登公告期内征集新竞价者,新竞价者须符合《鹤山珠江村镇银行关于鹤山市高信制衣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竞价转让的公告》中关于交易对象的相关要求,且配合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
三、请有意竞价者于2025年12月20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存入我行指定的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鹤山珠江村镇银行
户 名:资产业务应付(暂收)专户
账 号:65006257100000147
转账时备注:不良资产竞买保证金
四、公告期满,如有新竞价者参与竞价,则请新竞价者于2025年12月22日08:30-08:45前到我行领取竞价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2日09:00前向我行提交报价书。新竞价者所提交报价将与第一轮竞价对比,由报价高者竞得不良贷款债权。新竞价者未竞得不良贷款债权的,将确认第一轮竞价成交。如竞价时间变更,我行将另行通知。
五、未缴纳足额保证金的新竞价者提交的竞买文件,我行将按不符合竞价条件而予以拒绝。若足额缴纳保证金后未参与竞价手续,则我行有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新竞价者最终竞得不良贷款债权的,则竞买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自动转为本次交易的部分转让价款;新竞价者最终未竞得不良贷款债权的,则竞买保证金将在开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额原路退还。
六、若最终竞价成交者拒绝签订《不良资产转让协议》,或签订《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后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我行有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七、补登公告期满前,无论意向受让方是否已提交竞价担保或报价书,我行均有权撤销本次竞价。请意向受让方留意我行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撤销本次竞价后,我行将及时退回竞买保证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崔小姐0750-8818025、张小姐0750-8818096
鹤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