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存通兑
发布时间:2016-11-24
一、产品定义:对公通存通兑业务,是指依托我行核心业务系统及电子验印系统,在我行辖内除开户网点外的其他网点为单位客户办理人民币现金存取、资金转账、代理票据委托收款等业务。对公通存通兑业务的资金实时记账,通存资金实时存入收款人账户,通兑资金实时从付款人账户扣划。
二、适用对象:对公客户
三、特点:该产品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银行结算服务。
四、办理条件:
1. 通存业务(不包括代理票据委托收款)在客户开户时自动开通,无需客户申请,通兑业务及代理票据委托收款业务须由客户向开户网点主动申请后开通。
2. 客户申请开通通兑业务时,选择拟开通的通兑范围,可以是我行辖内任意网点通兑,或是指定的个别(不多于5个)网点通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