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
发布时间:2016-11-24
① 品定义: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有邮寄和电划两种方式供收款人选择。
②适用对象:凭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债券、存单(折)等凭证证明办理款项结算的单位和个人。
③产品功能:满足客户异地或同城款项结算的需要。
④办理流程
1. 收款人填写《托收凭证》,在第二联上加盖预留银行签章,同时出示有关单据,交由经办行收款。
2. 经办行只对《托收凭证》填写的正确性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向付款人开户行寄送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债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