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房产全额贷
发布时间:2021-02-22
“珠江·房产全额贷”业务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本单位、直系亲属、实际控制的经营实体所持有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在我行获得不超过其评估价值100%的借款额度。
一、贷款对象:
具有莱芜区户口或常住证明的自然人或注册地址在莱芜区范围内的企业法人。
二、抵押物条件:
(一)房产可上市进行交易,具有良好的变现能力;
(二)房产处于非按揭状态,未在除我行以外的其他机构办理抵押;
(三)产权清晰,拥有《不动产权证书》;
(四)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20年。
三、贷款要素
(一)贷款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3年,授信期间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据期限不超过12个月。采用单笔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二)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贷款利率:
根据风险大小、竞争情况、信用状况、授信方式等,具体参照同业利率执行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6.96%。
(四)还款方式:
1、期限1年以内(含)的贷款,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或混合还款方式。
2、期限1年以上的个人贷款,原则上采取分期还款或混合还款方式,对于特别优质客户可以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款方式。
3、期限1年以上的企业贷款,应按照银保监会要求至少每半年还本付息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