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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企业“逃废债”形成原因及应对策略

    发布时间:2019-10-18

    目前,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已是金融资产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虽然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但由于受各种利益的驱动,一些企业利用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况仍然相当普遍,如被告或被执行人“玩失踪”(即下落不明)逃废债务,企业开办人不完全出资或虚报或抽逃注册资金逃废债务,通过企业破产、重组、出售等手段逃废债务,设立帐外帐逃废债务等等,不仅数额巨大,而且手法也在不断翻新。企业逃废银行债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有意识的银行坏账,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相关利益。

    一、企业逃废债务的几个特点

    一是从逃废债务企业的性质来看,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逃废债务情况较严重。二是三资企业逃废债务情况应引起关注。三是从逃废债务的方式来看,最多的、最常见的是被告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四是从法院的裁判结果来看,涉嫌逃废债务方100%败诉。

    二、企业逃废债务猖獗的原因分析

    (一)金融生态环境不健全。首先,一些借款人的信用观念十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讲,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信用经济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内某些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这必然导致一些企业受自身利益驱动而出现赖账、逃债等不良现象,长期逃废债务行为得不到纠正和制裁,助长了借款人的投机意识;其次是借款人还不上,银行帮不上,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借款人债务过重,经营困难;另一方面,银行对拖欠债务的借款人不敢再提供信贷支持,难以帮助借款人减轻负担,二者形成矛盾。

    (二)规范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如:在近几年来的企业改制中,由于有关法律法规不配套和不完善,造成对企业改制中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债权人的正当权利不能充分行使,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金融机构维权不力。一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在贷前审查、贷中放款、贷后管理等环节存在制度措施不执行、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人员素质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人员素质有待提升。随着业务发展,人员队伍急需扩张,面对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面临的任务,中小金融机构的专业高技能人才仍然不足,各行在人力资源开发、培养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四、打击企业“逃废债”的相关建议

        ()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中有关债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以确保信用关系中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犯,对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制定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强制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收贷的效果。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中加强信用观念的宣传和教育,强化信用意识,促使企业自觉地讲求诚信;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金融机构要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对维护债权的理解和支持,正确处理好银行与企业、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促使政府部门积极支持企业加快改革步伐,通过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企业逃废债务问题,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有效地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务,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运行。

    ()加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及金融同业协作。一方面,切实加强金融监管,防范信贷风险。银行要积极调整信贷战略,优化资金的分配和运用,尤其要加强对信贷资金的管理,坚持以效定贷,贷前进行资信调查,贷后实行跟踪监管,保证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增值性,从源头上减少不良债务的发生。另一方面,采取有效的信贷资产保全措施。银行要从保全信贷资产的角度出发,对已出现的不良资产,要支持企业通过改革等措施盘活存量,搞活生产经营;同时也要针对一些企业利用改制之机逃废债务的想法,主动参与企业改制的全过程,及时提出防范和处理措施,落实银行债权,维护自身权益。

    ( )加强金融同业协作。中国银行业协会已经通过了《逃废银行债务客户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债务人九种行为将被视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改善银行经营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