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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一家亲

    发布时间:2021-02-20

    莱州珠江村镇银行

    企业"一家亲"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

    贷款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近两年无环保违法记录和食品安全违法记录。

    2、在当地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若经营场所为租赁,需按时交纳房屋租金。

    3、信誉良好,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查询近5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有)、出纳、企业财务负责人(指财务总监,财务部负责人或财务科长,以下同)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是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次数不超过6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1期以上的信用记录。

    5、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有)、出纳、企业财务负责人等均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有)均在当地有稳定住所,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当地户籍;生产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若为自有,应未为任何借款提供抵押和担保。

    7、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8、企业法定代表人从事本行业3年(含)以上。

    9、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在我行无授信额度 ,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有)无个人经营性借款,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有贷款余额的银行不超过1家。

    贷款用途

    信贷资金用于企业短期的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不得用于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非法集资等)。

    贷款授信期限

    循环贷款,循环额度有效期最长2年(含),在核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随时申请支用,单笔支用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循环额度有效期。

    担保方式

    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