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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州珠江村镇银行关于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6

    莱州珠江村镇银行关于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的公告

    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根据《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 号)等相关要求,本机构现就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本机构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各息费项目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折算为年化水平,且其加总水平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自2026年8月1日起,本机构新发放的个人贷款业务正常履约情形下本机构收取的贷款利息年化水平上限如下:

    产品分类

    正常履约情形下本机构收取的贷款利息年化水平上限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贷款对应期限LPR+50BP

    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

    12%

    个人消费贷款

    12%

    除贷款利息外,我行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莱州珠江村镇银行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