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登录

首页 > 珠江动态

    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5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已于近期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兴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金复〔2025〕3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同意广州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兴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并承继本行清产核资后的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本行将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合法合规履行吸收合并相关工作。

    兴宁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