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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三水珠江村镇银行银行询证函业务集中受理安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尊敬的客户:

    为向您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我行已于2022年6月1日起,由总行营业部作为集中处理机构,统一办理原由开户网点处理的询证函业务。现将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安排公示如下:

    一、受理标准及回函方式

    (一)我行函证业务采取总行营业部集中处理模式,辖内支行的函证业务均由总行营业部集中处理,来函可由会计师事务所邮寄或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方式直接送达总行营业部公示地址,我行暂未开展电子函证业务。

    (二)跟函所需资料: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介绍信(工作证),跟函注册会计师临柜直接取走回函的,需配合我行办理交接手续。

    (三)"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的相关规定;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四)一份银行询证函只可填写一个函证基准日,我行不受理并列填写多个函证基准日的银行询证函。如需函证多个函证基准日,请在准备和寄发函证时,分开填写不同函证基准日的银行询证函。

    (五)被审计单位应为我行单位客户。银行询证函请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签章及骑缝章,并将被审计单位预留银行签章处加盖的签章用作骑缝章。如银行询证函涉及多个账户且账户的预留印鉴不同,请加盖扣款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以便我行扣款。如遇账户注销、托管账户等其他特殊情况,请具体咨询我行受理机构并配合我行提供签章及资料。

    二、收费标准、方式及优惠措施

    (一)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收费标准按照《三水珠江村镇银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取,目前收费标准为:200元/份。对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全免优惠。如有变更以银行公布为准。

    (二)我行根据银行询证函记载的费用收取方式收取。客户可自行选择缴费方式:现金缴费或账户直接扣费,如指定付费账户无法成功扣款并且不接受以其他方式缴纳费用的银行询证函,我行将不予受理。

    三、业务受理部门及联系信息

    总行营业部  联系电话:0757-87791600

                      邮寄地址: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9号(万达广场旁佳田酒店一楼)。

    四、业务投诉及建议电话

    投诉电话:0757-87791699

    特此公告。

    三水珠江村镇银行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