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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管贷

    发布时间:2022-05-11

    珠江•村管贷

    产品简介:“珠江•村管贷”贷款业务是指我行对烟台福山区、开发区范围内村社高管人员及其他成员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合法经营所需的个人流动资金贷款产品。

       贷款条件(一) 年满18周岁、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满65周岁,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借款人须在烟台福山区、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村社中任职,如镇书记、镇长、村总支(党委)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镇集体平台公司或合作社法人代表。(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四)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信用记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信用记录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以外分类;(二)准贷记卡、贷记卡状态为“呆账”或“冻结”。(三)申请贷款时有逾期贷款(含信用卡),贷款申请时有逾期金额(能提供已还款证明除外);征信记录近二年内有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记录。(四)近3个月频繁(3次及以上)在他行或其他金融主体申请贷款或信用额度(不含信用卡),但未获批复的客户。(五)借款人存在违法行为、违规行为、经济纠纷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

    贷款用途:贷款可用于装修、购车、购物消费(含购买家私、电器等)、旅游、本人或子女出国留学等合法的个人消费用途、个人经营等;不得用于非法发放高利贷,不得进入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购买房产,不得用于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和国家禁止的其他用途。贷款用于装修的房产权属人须为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

    详情咨询本行信贷服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