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授权清单、授信清单、尽职免责清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8
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授权清单 | |||||
单位:万元,% | |||||
银行名称 | 业务类型 | 最高授信审批权限金额 | 中长期贷款最高审批权限金额 | ||
抵(质)押 | 保证 | 信用 | |||
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 | 普惠型小微企业 | 300 | 300 | 300 | 300 |
个人经营性 | 300 | 300 | 300 | 300 | |
注:1.若无该类型贷款审批权限,则填写“0”。 2.本表无需填写指标单位。 3.本表为向社会公示清单,各机构仅公示本级权限清单。 |
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授信清单 | |||||||
单位:天 | |||||||
银行名称 | 授信类型 | 担保方式 | 客户准入条件 | 申请资料 | 办理流程 | 最长办理时限(工作日) | 相关产品 |
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 |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 抵(质)押 |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性投资。 (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还款来源合法。 (四)信用状况良好,遵纪守法,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五)原则上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一)借款人基本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已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批文,经有权批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专营证(特殊行业)。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经工商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确认的公司章程、联营协议、合作合同等。 5.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名单及签字样式、依章程(联营协议或合作合同)作出的同意借款决议书。 6.经年审合格的贷款卡(未办理的除外)。 7.关联企业情况说明材料。 (二)流动资金贷款资料 1.近3年度及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及近3个月的报表)、纳税申报表。 2.有关用途证明材料。 (1)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收集贸易合同、协议、订单、意向书等业务材料。 (2)应收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明细及不少于3个月的主要结算银行对账单(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主要结算银行对账单)。 (3)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对外负债(或有负债)等负债明细。 3.营运及资金回笼计划。 4.还款来源证明材料。 |
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放款 | 8 | 流动资金贷款、企业一家亲、房产全额贷、存单质押贷款 |
保证 |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性投资。 (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还款来源合法。 (四)信用状况良好,遵纪守法,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五)原则上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一)借款人基本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已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批文,经有权批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专营证(特殊行业)。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经工商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确认的公司章程、联营协议、合作合同等。 5.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名单及签字样式、依章程(联营协议或合作合同)作出的同意借款决议书。 6.经年审合格的贷款卡(未办理的除外)。 7.关联企业情况说明材料。 (二)流动资金贷款资料 1.近3年度及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及近3个月的报表)、纳税申报表。 2.有关用途证明材料。 (1)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收集贸易合同、协议、订单、意向书等业务材料。 (2)应收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明细及不少于3个月的主要结算银行对账单(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主要结算银行对账单)。 (3)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对外负债(或有负债)等负债明细。 3.营运及资金回笼计划。 4.还款来源证明材料。 |
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放款 | 5 | 流动资金贷款、企业一家亲、房产全额贷、创业担保贷款 | ||
信用 |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性投资。 (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还款来源合法。 (四)信用状况良好,遵纪守法,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五)原则上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措施。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一)借款人基本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已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批文,经有权批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专营证(特殊行业)。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经工商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确认的公司章程、联营协议、合作合同等。 5.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名单及签字样式、依章程(联营协议或合作合同)作出的同意借款决议书。 6.经年审合格的贷款卡(未办理的除外)。 7.关联企业情况说明材料。 (二)流动资金贷款资料 1.近3年度及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及近3个月的报表)、纳税申报表。 2.有关用途证明材料。 (1)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收集贸易合同、协议、订单、意向书等业务材料。 (2)应收账款、存货、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明细及不少于3个月的主要结算银行对账单(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主要结算银行对账单)。 (3)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对外负债(或有负债)等负债明细。 3.营运及资金回笼计划。 4.还款来源证明材料。 |
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放款 | 5 | 流动资金贷款 | ||
个人经营性贷款 | 抵(质)押 |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未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还款现象; (四)合法经营,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五)如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控股权股东,其贷款用于经营实体的,该实体需在当地依法登记,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六)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 (七)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一)贷款申请表。 (二)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或有效居住证明。 (三)借款人的婚姻证明材料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合法收入及财产证明文件。 (五)经营实体(如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及贷款卡(如有)、反映经营情况银行结算证明、合同、协议、进销存单据等。 (六)如保证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上一年度及最近季度财务报表等资料;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保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收入证明等。同时还须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文件。 (七)财产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抵(质)押物清单、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文件、以股金分红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须提供股金所有人(出质人)质押股金分红的有关资料和由村委、经济合作社联合社或经济合作社同意质押担保的资料。 |
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放款 | 6 | 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个人一家亲、房产全额贷、存单质押贷款 | |
保证 |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未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还款现象; (四)合法经营,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五)如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控股权股东,其贷款用于经营实体的,该实体需在当地依法登记,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六)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 (七)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一)贷款申请表。 (二)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或有效居住证明。 (三)借款人的婚姻证明材料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合法收入及财产证明文件。 (五)经营实体(如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及贷款卡(如有)、反映经营情况银行结算证明、合同、协议、进销存单据等。 (六)如保证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上一年度及最近季度财务报表等资料;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保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收入证明等。同时还须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文件。 |
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放款 | 3 | 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个人一家亲、房产全额贷、创业担保贷款 | ||
信用 |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未出现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逾期还款现象; (四)合法经营,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五)如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控股权股东,其贷款用于经营实体的,该实体需在当地依法登记,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 (六)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 (七)符合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
(一)贷款申请表。 (二)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或有效居住证明。 (三)借款人的婚姻证明材料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合法收入及财产证明文件。 (五)经营实体(如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及贷款卡(如有)、反映经营情况银行结算证明、合同、协议、进销存单据等。 (六)如保证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上一年度及最近季度财务报表等资料;如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保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收入证明等。同时还须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文件。 |
贷款申请-贷前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放款 | 3 | 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 |
烟台福山珠江村镇银行尽职免责清单 | ||
类型 | 序号 | 内容 |
正面清单 | 1 | 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示贷款风险程度 |
2 | 按规定对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可行性和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有效识别和充分提示风险,提出明确的意见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措施 | |
3 | 自然人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主观逃废债意图,还款期内由于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导致伤残、失踪、死亡的 | |
4 | 由于国家行业产业政策调整,使整体行业、产业出现风险,导致借款人经营困难的 | |
5 | 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主要经营者(或实际控制者)信用记录良好,无主观逃废债意图,还款期内意外死亡或发生重大疾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 | |
负面清单 | 1 | 违法、违规、违程办理的贷款 |
2 | 贷款主办人在办理贷款移交时,为逃避责任,故意隐瞒风险事实的贷款 | |
3 | 超越审批权限或逆程序发放的贷款 | |
4 | 顶名、冒名的贷款 | |
5 | 抵押物评估严重失实明显偏高的贷款 | |
6 | 没有落实面谈面签的贷款 | |
7 | 未落实审批意见中放款前提的贷款 | |
注: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均不超过1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