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发布时间:2025-10-16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本行与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在本行获批综合授信18500万元,担保方式、授信期限、利率等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型贷款的条件。该关联方及其相关控股公司和子公司近期获批关联交易9笔、余额合计13350万元,占本行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73%,属本行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的主要法人股东,持股3600万股,占本行股本总额60000万元的6%,系本行关联方。该公司为国有全资控股企业,原名为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7日,注册资本12.8亿元;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1748389685C;法定代表人胡毅;注册地址为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江边村南洲产业园B22栋2楼207号;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
(二)获批关联交易的相关公司情况见附件。
三、定价政策
定价按照商业原则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担保方式、授信期限、利率等条件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型贷款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具备公允性和合法性。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025年二季度末,本行资本净额为12437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行对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合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余额13350万元,占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73%,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五、授信审批结论
经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查,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按照审慎原则,同意与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开展重大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贷款的担保方式、授信期限、利率等条件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型贷款的条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相关规定,本行全部独立董事对该授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其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现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重大关联交易披露要求,现对获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司及贷款情况逐笔进行披露(见附件)。
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