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珠江村镇银行关于调整部分收费项目优惠政策和收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8
尊敬的客户:
为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我行决定调整部分收费项目优惠政策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 调整优惠政策
收费项目 |
适用对象 |
调整前优惠政策 |
调整后优惠政策 |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 |
对公 |
每笔1万元以下(含1万元),5元/笔; 1万—10万元(含10万元),10元/笔; 10万—50万元(含50万元),15元/笔; 50万—100万元(含100万元),20元/笔; 100万元以上,汇划金额的0.02‰,最高不超过200元。 |
对于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按照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 如有变更以银行公布为准。 |
USBKEY申领、换领、遗失补办工本费(含KEY密码遗失) |
对公、个人 |
个人客户收费35元/个,优惠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对公客户收费50元/个。 |
如有变更以银行公布为准。 |
网上银行客户服务年费 |
对公、个人 |
免费 |
免费 |
证书年费 |
对公 |
免费 |
免费 |
企业转账汇款(同城跨行) |
对公 |
免费 |
免费 |
企业转账汇款(异地跨行) |
对公 |
免费 |
免费 |
企业转账汇款(代收代付业务) |
对公 |
免费 |
免费 |
单位结算户开户 |
对公 |
100元/户 |
对于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户开户手续费实行5折优惠,优惠期为2021年9月30日-2024年9月29日。 如有变更以银行公布为准。 |
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 |
对公 |
1、财政零余额账户免费。 2、在我行开立唯一账户的客户免费; 3、对于有多个本行账户的客户,我行根据客户申请,对客户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 |
1、财政零余额账户免费。 2、在我行开立唯一账户的客户免费; 3、对于有多个本行账户的客户,我行根据客户申请,对客户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免收账户管理费。 4.对于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首个(或指定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 如有变更以银行公布为准。 |
二、调整收费标准
(一)调整部分票据业务收费标准
1.调整前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适用对象 |
收费标准 |
备注 |
支票手续费 |
对公、个人 |
1元/笔。 |
|
支票挂失费 |
对公、个人 |
按票面金额的0.1%收取手续费,不足5元按5元收取。 |
|
支票工本费 |
对公、个人 |
每份0.4元。 |
自2017年8月1日起暂停收费 |
本票手续费 |
对公、个人 |
1元/笔。 |
|
本票挂失费 |
对公、个人 |
按票面金额的0.1%收取手续费,不足5元按5元收取。 |
|
本票工本费 |
对公、个人 |
每份0.48元。 |
|
银行汇票手续费 |
对公、个人 |
1元/笔。 |
|
银行汇票挂失费 |
对公、个人 |
按票面金额的0.1%收取手续费,不足5元按5元收取。 |
|
银行汇票工本费 |
对公、个人 |
每份0.48元。 |
2.调整后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适用对象 |
收费标准 |
备注 |
支票手续费 |
对公、个人 |
免费 |
|
支票挂失费 |
对公、个人 |
免费 |
|
支票工本费 |
对公、个人 |
免费 |
|
本票手续费 |
对公、个人 |
免费 |
|
本票挂失费 |
对公、个人 |
免费 |
|
本票工本费 |
对公、个人 |
免费 |
|
银行汇票手续费 |
对公、个人 |
免费 |
|
银行汇票挂失费 |
对公、个人 |
免费 |
|
银行汇票工本费 |
对公、个人 |
免费 |
本次调整的优惠政策和收费标准自2021年9月30日起生效执行。如您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新津珠江村镇银行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