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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流动资金贷款

    发布时间:2016-11-02

    目标客户群体:本地中小企业

    客户主要受益点:

    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储存的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周转性、经常性占用或临时性资金需求。

    贷款金额大:最高可达到1000万元

    还款方式灵活:可采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按月供款、按季供款等还款方式。

    基本操作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填写借款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

    2、银行贷款调查;

    3、银行贷款审查、审批;

    4、签订合同、落实审批意见;

    5、发放贷款;

    6、按期还款。

    客户需要提供的资料:

    《借款申请书》;

    已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批文,经有权批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专营证(特殊行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

    经工商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确认的公司章程、联营协议、合作合同等;

    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名单及签字样式、依章程(联营协议或合作合同)作出的同意借款决议书;

    经年审合格的贷款卡(未办理的除外);

    关联企业情况说明材料。

    近3年度及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报表及近3个月的报表);

    有关用途证明材料

    (1)申请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应收集贸易合同、协议、订单、意向书等业务材料;

    (2)申请特殊流动资金贷款,应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批文、项目自有资金证明、交易合同、进度证明材料等文件;

    (3)应收帐款、存货、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明细及近半年主要结算银行对帐单;

    (4)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对外负债(或有负债)等负债明细;

    营运及资金回笼计划;还款来源证明材料。

    (5)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