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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珠江村镇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沉睡账户”提醒提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新津珠江村镇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沉睡账户”提醒提示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了解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我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法〔2023〕27号)要求,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我行对“沉睡账户”集中开展差别化方式触达,不限于公告、短信、微信、电话、上门等方式。“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

    如果您收到我行提醒提示通知,可根据自身银行账户开立情况,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营业网点办理“沉睡账户”的查询、资金提取、注销等业务。在提醒和提示过程中,我行工作人员不会私自以任何方式索要你的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不要轻信任何陌生链接,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请直接致电028-82580536,或向我行营业网点直接咨询。

    特此公告。

                                       新津珠江村镇银行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