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珠江村镇银行关于公开选聘律所办理债权尽职调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鹤山珠江村镇银行关于公开选聘律所办理债权尽职调查的通告
我行拟对罗X、黄X、鹤山市雅瑶镇XX厂等3户不良债权办理组包转让,现需选聘律师办理该不良债权尽职调查,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提交报价方案,参与该项目的公开选聘。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
债务人罗X与债务人黄X为配偶关系,其二人均为鹤山市雅瑶镇XX厂实际控制人。因鹤山市雅瑶镇XX厂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债务人向我行申请贷款。贷款发放后因债务人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我行申请借新还旧,后我行于2022年9月分别向三名债务人发放了借新还旧贷款。其中罗X以名下一处房产作抵押,担保了三名债务人在我行的贷款,并追加了两处车位为其在我行的贷款作抵押担保。此外,债务人之间相互联保,债务人罗X作为黄X贷款、鹤山市雅瑶镇XX厂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债务人黄X亦为罗X贷款、鹤山市雅瑶镇XX厂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现上述贷款均已于2023年3月逾期至今,当前我行已对该3户不良债权立案起诉并取得胜诉判决,并且判决书已确认我行对抵押房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但目前尚未申请强制执行。另查册得知,抵押物当前已存在多个另案查封。
截至2023年11月10日,罗X、黄X、鹤山市雅瑶镇XX厂等3户不良债权在我行欠款本金897,559.08元,欠息51,502.19元,司法清收代垫费用8,840.71元,合共债权数额957,901.98元。
(二)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代理上述3户不良债权的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报告提交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11月30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已签署的合同文件等进行审阅;②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分析强制执行预计耗时;③调查借款人、保证人名下资产,挖掘财产线索,分析资产可供处置的情况,债权预计损失;④了解债务人的负债情况、涉诉情况或其他不利因素等等。
在向我行出具合理全面的《尽职调查报告》后,我行凭律所开具的代理费发票向律所支付代理费。具体内容以与我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三)报价方案
下载附件,填写信息及报价,最终代理费数额等以与我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律师办案费用(交通、食宿、文件制作和传递等相关费用)包含在代理费内。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含税)。
二、报价方案提交时间及方式
报价方案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我行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方案填写后请并加盖律所章,将扫描件及电子档以律所公开邮箱或者律师邮箱发送至联系人崔雪贞,接收邮箱13611459412@139.com,盖章版报价方案原件视选聘结果后补提交。
三、选聘结果发布
我行内部对已接收并符合要求的报价方案进行审议,对于最终选聘结果,我行将于11月20日前以邮件形式进行通知,不再另发通告。
(注意:我行常年法律顾问律所参与选聘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权。)
附件:《响应及报价确认函》
鹤山珠江村镇银行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