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珠江村镇银行关于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我行拟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提交报价方案,参与该项目的公开选聘。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
我行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期限已届满,现拟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期限1年,预计合同期限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止)。
(二)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为我行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建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b.应邀列席我行的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c.参与重大合同或商务事项的谈判、签约等活动,为我行决策或特定事项提供法律分析、见证及提供法律支持;
d.接受我行委托,对外出具律师函;
e.对我行拟推出的新产品进行法律可行性分析论证;
f.应我行要求,就我行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和协商;
g.协助我行起草、审查、修改与我行日常经营有关的格式合同范本、拟签订的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
h.应我行要求,每年为我行开展不少于2场专题的法律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向我行提供法律参考资料;
i.配合我行法律事务部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应我行要求为我行法律部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提供参考意见;
j.应我行要求,参与我行重大经营决策、结合我行经营实际情况,及时为我行重大决策提供动态法律分析、论证及咨询服务,应邀参加我行决策会议,协助起草、修改、审核有关我行决策的重要文件;
k.根据金融监管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帮助我行制定、完善法律及合规各项风险控制制度措施;
l.我行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其他法律事务要求。
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
a.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b.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尽责,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尽最大努力维护我行利益;
c.在合同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不得以常年法律顾问的名义从事与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
d.对所提出的法律意见、起草的法律文书以及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e.如与我行交办的事务存在利益关系,应自行申请回避;
f.未经我行书面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我行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g.依约定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报价方案
下载附件,填写基本信息及报价,最终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数额等以与我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律所因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而产生的办案费用(交通、文件制作和传递等相关费用)包含在服务费内。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含税)。
二、报价方案提交时间及方式
报价方案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我行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报价方案请加盖律所章,扫描后请以律所公开邮箱或者律师邮箱发送至联系人崔雪贞,接收邮箱:13611459412@139.com,盖章版报价方案原件视选聘结果后补提交。
三、选聘结果发布
我行内部对已接收并符合要求的报价方案进行审议,对于最终选聘结果,我行另行以邮件形式进行通知,不再另发通告。
(注意:我行2024年度合作的律所且在我行内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参与本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选聘的,有权在公开选聘总评分中加一分,且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权。)
附件:响应及报价确认函
鹤山珠江村镇银行
2025年3月13日